我们发现作为文章连贯重要标识的“意旨”并未成为葛瑞汉调整段落顺序的依据。仅凭词语重复出现连接段落并不严谨,即便是外杂篇有同样的词语出现,也不能肯定是与内篇同时期的作品,因为存在庄子后学在用词上模仿庄子的可能性。刘笑敢等学者根据《庄子》内、外、杂篇词法、句法的不同特点对文本不同篇目的写作时期进行过考证。但是,这种研究的精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葛瑞汉注重形式上的逻辑,而忽视了思想、文风的一致性。前文论证过《庄子》是“象思维”的产物,这在中国哲学界已达成共识。是不是他的划分比已经在中国本土流传了千年的郭象注本的内、外、杂篇的划分合理?译者是否可以赋予自己编者的任务?这都是重构式的译本留给我们的思考。
先秦诸子之书通常是这一学派著作的汇编,一学派弟子记述老师的学说往往加以阐释和发挥,而并不区分老师的原话和自己的话。在一本书中可以有后人添加的段落,一章中也可能有些段落是后人添加的。这样看来,凭借某个词句就该章是否是庄子本人所作的辨伪方法并不可靠。葛瑞汉凭借词法句法对庄子书的重编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