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于乡间情趣之中数日后,我才想到整理一下故纸堆,安排一下自己的活计。我像从前一贯做的那样,上午抄乐谱,午后带上拍纸簿和铅笔去散步,因为我向来只有在露天下才能写,才能想,所以我不打算改变方法,我打算从今往后,把几乎就在我门前的那座蒙莫朗西森林当作我的书房。我有好几部作品动手了,我又重新审阅了一遍。我脑子里有不少的写作计划。但是,由于城市的喧嚣,在这之前一直进展不大。我原打算分心的事少点的时候,多加一把劲的。我想,这一回我可以偿还夙愿了。对于一个像我这样病歪歪的人,又常往舍弗莱特、埃皮奈、奥博纳、蒙莫朗西城堡跑,而在自己家中又经常为一些无所事事的好奇者所死死缠着,而且还总要用半天的时间去抄乐谱,如果大家数一数,算一算,我在退隐庐或蒙莫朗西的那六年之中所写的东西,我敢保证,他们就能发现,如果我在此期间浪费了时光的话,那至少不是浪费在无所事事上的。
在我已经动笔的那些作品中,我构思得更久的,更加兴致勃勃在写的,我打算倾注我毕生精力的,而且是我觉得能让我名闻遐迩的那部作品,就是我那部《政治制度论》。我开始想到要写它已是十三四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在威尼斯,我有机会注意到那个被捧上天的政府的种种弊端。从那时起,我的视野因对伦理学的历史性研究而大大地拓宽了。我看到,一切都是从根本上与政治相关联的,而一国人民不管怎么行事,都将只是其政府性质使之成为的那个样子。因此,“什么是最美好的政府”这样的一个大问题,在我看来便缩小成为这样的一个问题了:“适于造就最有道德、最为开明、最为聪慧的人民,总之,广义而言之,适于造就最好的人民的政府的性质是什么?”我认为我看出来了,这个问题与另一个问题极其相似,即使不尽相同:“其性质始终最接近于法的政府是哪一种政府?”由此而产生了“什么是法”的问题以及一连串与之同样重要的问题。我看到,这一切在把我引向伟大的真理。这些真理将有益于人类的幸福,特别是有益于我的祖国的幸福,而在我刚刚去过的那一次,我在我的祖国并未发现如我所想的那些比较正确、比较明晰的法律和自由的概念。而且,我曾认为,以这种间接方式为我的同胞们提供这些概念是最能顾全他们的自尊心,最能使之原谅我在这一点上比他们看得更远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