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意见》,我国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要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从2014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同时,我国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要深入调查,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2011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学前教育项目经费投入500亿元,带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1 600多亿元。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占比从2010年的1.7%提高到2012年的3.4%。为了支持各地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了8个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环节。